一、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和学位建设的需要,主持本中心发展规划的制订、检查和验收等工作:?xml:namespace>
二、根据学校的规章制度和本中心的实际,主持制订本中心管理制度,并督促落实执行;
三、负责本中心有关学科和学位点的建设工作;
四、负责协调本中心有关人员科研课题和科研成果的申报和评奖等;
五、负责本中心有关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;
六、按照国家和我校财务制度,负责本中心办公经费、学科经费的管理和审批;
七、提出本中心的兼职人选及其任职,协调兼职人员的工作;
八、接受校领导交办和科技处、学科办委托的其他工作。